按照《哈尔滨市专利申请资助办法》的有关规定与哈尔滨市知识产权局的通知精神,现开始组织我校本年度专利申请资助的申报工作。
【办理条件】
1、凡专利申请第一申请人为在哈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户籍在本市辖区内的个人申请国内外专利,均可申请专利费资助;
2、专利申请已经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并已交纳申请费用;
3、未获得政府专利资助资金的;
4、申请专利资助应自专利申请之日起一年之内提出(以受理通知书的申请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本次申报应自2008年10月起。
【所需材料】
申请中国专利资助须报送下列材料:
1、哈尔滨市专利申请补贴资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的复印件;
3、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其代办处开具的专利申请缴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如专利申请缴费发票原件已入财务账的,只需出示复印件;
4、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受理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验后返回);
5、应提供专利申请文件的复印件,包括: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权利要求书、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
申请国外专利资助须报送下列材料:
1、哈尔滨市国外专利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
2、国家批准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国外发明专利申请费用结算账单和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如专利申请缴费发票原件已入财务账的,只需出示复印件;
3、外国专利管理机关受理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原审验后返回);
4、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的复印件。
【办理依据】
《哈尔滨市专利申请资助办法》
【办理程序】
请申请者于2009年11月20日前将上述纸质材料报送中国林业知识产权信息中心,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樊丽娜 周庆梅
联系电话:0451- 82191906 E-mail:xxfw@vip.163.com
报送地址:雷速体育平台-(中国)科技公司,图书馆信息服务部A楼101室
科学技术处
图书馆(中国林业知识产权信息中心)
2009年11月4日